深交所卢文道: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进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2023-06-12 08:30:3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时娜

  上证报记者 史丽、徐汇 摄

  “注册制改革是一场深度的市场化变革,也是一场深刻的法治化变革。改革中,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得到全面推进,丰富了走好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法治道路的经验。”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在6月10日举行的首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表示。

  卢文道认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现代化法治理念集中彰显。注册制改革,首先是深刻的法治观念变革。改革部署中秉承了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例如,突出将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一本质,凸显了权利本位的法治观念;强化发行审核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和规范化,凸显了有权力必有约束的法治观念;大力强化透明度建设,实行审核标准、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凸显了权力阳光化运行的法治观念。

  二是中国特色的法治创新集中呈现。注册制实施坚持改革“三原则”,充分考虑了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和阶段,进行了针对性的法制创新。例如,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注册制架构,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又如,探索建立了高度公开的审核问询机制和现场督导机制;再如,建立中国特色的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将法律责任约束作用落到实处。

  三是资本市场法治体系集中完善。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完善法治体系,强化配套法制供给。其中,证券法、刑法等基础性法律先后修订完成,将注册制改革试点中的成果法律化,为推进以注册制为龙头的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欺诈发行责令回购制度、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机制等方面规定相继出台,最高法修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司法实施保障体系日益健全。

  四是有力高效的执法机制集中强化。注册制是放管相结合的改革,在推进市场化的同时加大证券监管力度,加快形成了高效的证券法制实施体系。特别是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打通了证券法制实施中的堵点难点。证券监管机构立足于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及时打击改革中出现的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推行试点特别代表人诉讼,向市场传递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五是资本市场法治所规范的市场结构和生态集中优化。注册制改革中,法治建设与市场发展之间呈现明显的正向关系,市场结构和生态因此出现可喜变化。比如,在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实施后,上市公司结构和投资者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成长型、创新型公司占比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