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三五”以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95.58万亩

2023-08-07 09:53:27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朱丹

  原标题:云南持续推进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 “十三五”以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95.58万亩

  近年来,云南深化自然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效率效果显著。“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95.58万亩,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

  加强制度设计,压实责任主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注重从机制体制上进行约束管控,先后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考核,纳入省政府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综合督查,纳入州(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强化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和履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责任。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批闲处置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确定了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从制度机制上架起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高压线。

  强化规划引领,严格用地管控。云南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城镇、村庄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有效防止土地利用粗放低效问题,从管理源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发展方式由外延增长向内涵集约转变。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实行“以存定增”指标配置模式,计划指标优先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区域及园区倾斜。加强用地审批监管,发挥“前端引导”作用,促进项目科学选址,确保合理高效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强化准入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及低端低效产能,严格控制供地。开展用地模式创新,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严格执行土地标准,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

  盘活存量用地,提高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按照“严控总量、遏制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利用土地资源。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2022年至2023年6月,全省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0.67万亩、闲置土地9.15万亩,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1.17万亩。开展开发区土地出让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截至目前,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88万亩、闲置土地1.75万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

  开展示范县(市)创建,树立典型引领导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绥江县、姚安县、永仁县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被认定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4个县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模式机制和制度经验,起到了很好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示范带头作用。

  接下来,云南将借鉴各地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加强政策研究,在运用批文调整(撤销)和解决预留安置用地上下功夫,破解批闲处置难题。同时,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政策宣传,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压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开发区土地出让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等具体载体,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努力推动云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