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观察家 | 深化改革释放红利 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2023-09-02 10:2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罗知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应如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怎样从法治、金融等层面给予民营企业支持,稳定民营企业预期?如何培育新时代所需的企业家精神?

  深化改革、释放红利,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激发民营经济的生机与活力,现阶段最重要的是通过改革释放政策红利,让企业能够赚到钱。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企业的赚钱效应不断减弱。赚不到钱、风险大,企业自然不愿意闯、不愿意投。为什么企业赚不到钱了?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各方面因素导致民营企业的市场在不断萎缩。因此,扩大民营企业的市场规模是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关键,而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深化改革、释放红利。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推行了多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活力。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为了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则需要在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深化改革,释放改革的红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这些改革可以包括城市化改革、农民工市民化改革、补齐民生短板改革、农村工业化改革、所有制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等。其中,城市化改革、农民工市民化改革、补齐民生短板改革、农村工业化改革将在拉动内需的同时为民营企业提供广阔的市场,而所有制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则在释放上游行业经济活力的同时,为下游企业松绑。

  坚持竞争中性原则,打破产业壁垒

  国民经济的产业分布呈现明显二元经济结构。国有企业占据上游主导地位,而民营企业的数量和资本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中下游。民营企业产业拓展存在一些壁垒。

  第一,关于国有资本的布局定位问题。“十四五”规划提出,将推动国有经济“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因此,优化国有资本的布局是民营企业产业拓展的基础。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前提是,明确哪些行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命脉的行业,并根据新的发展形势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机械工业、电子工业、石油化工工业(非采掘业)、电信和金融等行业往往被各级政府列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对民营企业的准入设置了很高的门槛。

  第二,由于国有企业承担了一些工具性功能和公益性功能,加上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联,导致国有企业更容易获得大量的信贷资金、土地、政府补贴和市场保护,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和资源优势。民营企业普遍反映,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仍然存在对于民营企业的隐性准入门槛,政府采购、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等对企业的资质、规模、经验和实力要求较高,将中小民营企业排除在外。

  打破这些壁垒的关键是坚持竞争中性原则:第一,政府干预尽可能从微观领域退出,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参与更多市场领域、更大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第二,推动选择性、特惠性产业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变,进一步提升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兼容性;第三,做好要素市场改革,尤其是实现金融要素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的建设,以产权建设为保障,打破国内市场分割,实现要素的充分自由流动。

  构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长效机制

  我国的银行业利率虽然可以浮动,但未实现完全的市场化。民营企业面临的风险相对较高,而银行经营的属性决定其以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为第一目标,对于民营企业融资,银行会出现不敢贷、不愿贷的情况。因此,在优化民营企业间接融资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二是减少对银行经营活动的干预;三是加快金融领域的开放进程,引进更加多元、更加先进的金融服务平台;四是加强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设,包括中小企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保险机构等;五是充分发挥大数据和金融科技的作用,尽快实现企业纳税、不动产、公积金、社保、水电气、进出口、行政处罚等涉企数据对接,依法对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切实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融资难的问题。

  此外,须重视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一些创新型企业、科技类企业的研发资金需求较大,但是银行贷款对应低风险的资金需求,无法满足企业高风险的创新需求,因此,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对于这类企业尤为重要。直接融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不发达,风险投资基金以国有企业、国有平台为主,这些基金、平台未建立市场化运作原则,投资不顺畅。因此,未来国资平台体制机制需要深化改革,向国际惯例靠拢,建立行政免责容错机制,在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上为国资平台“松绑”,释放国资平台活力,才能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服务。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法治是用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约束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使市场经营主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增强市场经营主体信心和发展动力,是营商环境建设最核心的内容。目前,法治环境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执法流程不完善;二是行政体系缺乏规则感和契约精神。在优化法治环境方面:

  一是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严格规范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视为犯罪案件进行处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强化政府部门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加大对民营企业承诺的事项履约兑现力度,对合法依规的承诺限期兑现;对因形势变化导致承诺不能按期兑现的,及时制定可行的替代方案。坚决纠正一些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问题。以政府诚信的提升稳定民间投资和企业发展预期。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各级政府发布的优惠政策、补贴政策、减免税政策和土地政策等的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涉及企业利益的政府信息。对获得各类政策优惠、补贴、减免税的企业进行公示。

  四是聚焦民营企业办事的痛点堵点和具体需求,开展“办事难”和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政策跟踪落实制度,邀请中小民营企业家参与政策的催办督办、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对涉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五是规范监管执法体系。制定统一的行政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规范涉企执法事项,完善涉企执法检查方式和程序,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避免简单执法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培育新时代企业家精神

  培育新时代企业家精神:

  第一,需要全社会有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的沃土。之前部分民营企业家的违法犯罪行为被社会舆论放大,社会舆论仇富心理加重,甚至出现了质疑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动摇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否定民营经济地位作用等各类杂音噪音,打击了民营企业发展的锐气和闯劲。目前,这样的不良舆论已经在逐步纠正,但还需要加大对国家决策部署的宣传,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从思想上廓清对民营经济的模糊认识,统一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民营经济的认识,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

  第二,企业家精神的培育还需要有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发展环境好了,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萌发、生长,自然会激励更多的人创业,激发他们的企业家精神。

  第三,关于企业家社会责任的问题,需要对企业家群体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在短期来看肯定会增加企业成本,因此很多企业家可能觉得社会责任不重要。但是长期来看,履行社会责任会建立企业声誉,帮助企业获得一些由良好声誉带来的正向外部性,同时也促使企业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减少经营风险。所以要通过宣传和培训工作,让更多企业加入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列。

  (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新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