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31条举措助力自贸区高水平开放

2023-09-23 07:38:5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宋薇萍

  持续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主动加大压力测试力度,《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发布,提出了31条新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和国家战略需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除需国家相关部委出台实施细则的试点措施或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加快落地的试点措施外,用一年时间,着力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各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到实施一周年评估时,试点工作做到有进展、有创新、有突破、有成果、有项目、有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实施方案》与国务院文件内容基本一致。但从其中框定一年的时间来看,显示上海对自贸区新一轮改革充满信心和紧迫感。”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孙元欣教授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

  《实施方案》聚焦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等八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举措。

  货物贸易方面共有10条举措,涉及税收、海关等领域。其中明确,自境外暂时进入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下列货物,在入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担保后,可以暂不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临时入境人员开展业务、贸易或专业活动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包括软件,进行新闻报道或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等);用于展览或演示的货物;商业样品、广告影片和录音;用于体育竞赛、表演或训练等所必需的体育用品。

  海关政策方面,其中提出,在符合我国海关监管要求且完成必要检疫程序的前提下,海关对已提交必要单据的空运快运货物,在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这符合RCEP协定要求,给生鲜、快运货物带来便利。”孙元欣说。

  此外,服务贸易也是改革攻坚的重头戏。《实施方案》提出,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支持下,允许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内注册的企业、工作或生活的个人购买跨境保险、投资等金融服务。境外金融服务的具体种类由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实施方案》还明确,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申请开展中资金融机构已开展的新金融业务的,在沪金融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明确的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的机构类型、机构性质、许可要求和许可程序,实施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许可,充分给予外资金融机构国民待遇并进行审慎监管。

  聚焦数字贸易,《实施方案》明确,企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实施进口、分销、销售或使用大众市场软件(不包括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软件)及含有该软件产品的,转让或获取企业、个人所拥有的相关软件源代码不得被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条件要求。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应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和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