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024-02-05 08:1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银妍

  中国证监会2月4日发布消息称,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下一步,证监会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铲除造假滋生土壤,具体措施包括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从重从快处罚相关违法案件;坚持“一案多查”等。

  据证监会介绍,自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来,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数据显示,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罚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速促进“优胜劣汰”。

  证监会表示,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行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下一步,证监会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线索发现机制,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年报监管、舆情监测等多元化线索发现渠道,加大对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是对相关违法案件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既要用足用好行政处罚的“财产罚”“资格罚”,又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和个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继续推动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对投资者进行实实在在的补偿。

  三是坚持“一案多查”,全面排查涉案相关中介机构,对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中介机构加大惩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门人”职责。

  四是注重惩防并举,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规范运作正向引导,实现标本兼治目标。

  证监会还介绍了近年来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情况。

  据悉,证监会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举措包括,强化立体化追责,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贯彻“申报即担责”理念,“一查就撤”休想“一走了之”;坚持全覆盖打击,涵盖申报、注册、发行等重点环节,涉及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重点板块等。

  证监会提及了以下案例: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亿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

  5起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的案件被严肃查处,对蓝山科技、思尔芯两家公司及其责任人,证监会分别处以1300万元、1150万元罚款。思创医惠、起步股份披露虚假年度报告并使用虚假财务数据欺诈发行可转债,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9970万元、770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证监会的执法重点。”证监会称,近三年,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主要体现为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重拳打击恶性财务造假行为;全链条铲除财务造假“生态圈”;紧盯操纵业绩行为,穿透本质、严肃问责。

  据介绍,奇信股份、宏达新材时任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康美药业、獐子岛时任董事长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易见股份、江苏舜天等重大恶性财务造假案件被分别作出合计2410万元、1430万元罚款。凯乐科技、*ST华讯、新海宜等13家上市公司利用所谓“专网通信业务”进行财务造假行为被全面追责;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走账”的第三方,被依法作出处罚或通报相关监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32家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财务造假行为,被予以严肃查处。

  此外,证监会提醒,近期是正式披露年度报告的关键时期,请广大上市公司以案为戒,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