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经济观察 | “敢于亮剑”强监管基调明确 金融系统筑牢安全网

2024-02-08 08:10: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琼斯 韩宋辉

  “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近期,中央及金融监管部门持续释放金融强监管严监管信号。

  强大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紧绷金融监管之弦,既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金融体系筑牢安全网;又以“堵偏门,开正门”的方式,引导金融行业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还能更好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有效治理市场乱象,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面临的外部经济金融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回升向好仍需克服困难挑战,部分领域金融风险“水落石出”。对于当前的金融风险形势,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曾有判断: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

  我国金融监管已经翻开新的篇章。去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挂牌成立,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自成立之初,金融监管总局便面临双重挑战:既要蹄疾步稳推进机构改革,又要对重点领域风险“精准拆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从效果看,过去的一年里,机构改革稳妥推进,机构挂牌、总局“三定”落地;金融监管部门持续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与此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去年前三季度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合计63亿元。

  “兜底监管”“长牙带刺”等金融监管领域的新表述、高频词,预示着金融监管有望在覆盖范围和实施强度上再上一个台阶。一方面,既管“有照违章”,也管“无照驾驶”,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高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另一方面,对重大风险、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重要人员和重要岗位,持续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强监管严监管也将成为2024年金融监管的主旋律。今年,金融监管部门将与地方党委政府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继续稳妥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严把准入关口、严密风险监测、严肃早期干预纠正,将风险及时遏制在萌芽状态;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加大执法力度 形成防范打击合力

  要想查得准、查得透、查得严,就要持续提升金融监管水平。当前,监管科技与监管大数据是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监管科技运用,可以提升穿透式看“表”和看“账”的能力,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把风险及时遏制在萌芽状态。

  穿透式监管和行为监管“工具箱”将进一步丰富。本轮机构改革中,金融监管总局新设立了科技监管司。该司局透露,将推进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智能分析工具研发、监管大数据建设、监管数据“一表通”建设,以及建设智慧监管平台等工作。

  与此同时,建立金融稽查体系,是全面加强监管、落实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的重要举措。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指向的是加强执法力度,通过把板子打准、打痛,使相关主体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

  在机构改革中,金融监管总局新设立了稽查局和稽查总队,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相关主体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金融监管是系统工程,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也需要压实各方责任。未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将更加顺畅。

  “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大幅提升金融监管执法的威慑力。”稽查局和稽查总队筹备组此前表示,稽查工作将更加注重执法协作,通过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防范打击合力。稽查不限于持牌金融机构,还延伸到非法金融活动全链条。

  严格准入标准 强化第一道关口

  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还意味着要在市场准入、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个环节严格执法。

  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任何主体都不能“无照驾驶”。金融机构准入工作,是完备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是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的第一道防线。

  作为本次机构改革中的新设司局之一,金融机构准入司明确,将严格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要求,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准入门槛,夯实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的基础。尤其是要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推动依法把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杜绝金融领域“无照驾驶”。

  准入管理既关乎机构,也涉及“关键人员”。金融机构准入司明确,要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管理,防范“带病流动”;强化对股东资质、入股资金来源、创新业务、对外投资等穿透审核,压实金融机构、股东、中介机构主体责任。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推进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可以预期的是,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股东行为监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在股权管理、关联交易、内控合规、信息披露等领域提高管理能力;细化股权穿透监管标准,加强股东监管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联动,加强对股东入股资金、关联关系、股权结构的穿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