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答上海证券报记者提问:密切盯防、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2024-02-24 08:46:5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银妍

  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 记者 史丽 摄

  上海证券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

  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介绍了稽查执法工作下阶段安排,并回应了证券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低等市场关注热点。

  李明在回应上海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证监会将更加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违规减持、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盯防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李明在发布会上回应了后续严打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行为的具体举措。

  他表示,证监会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具体而言,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通过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进一步提升线索发现能力;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违规占用担保等“监守自盗”行为,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其“人财两空”;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

  李明表示,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一方面,重点惩治关键少数。李明说,部分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其身份职位优势,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热点、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对倒拉抬、抢先交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对相关线索进行增维拓展分析,持续精准高效打击,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受教训、长记性。

  另一方面,紧盯新型违法案件。李明表示,要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监管盲区。

  在线索发现方面提升举报奖励金额

  李明回应了记者关于稽查工作后续安排的提问。他表示,证监会将切实增强金融报国情怀和政治担当,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具体而言,在线索发现方面,强化科技监管应用,提升举报奖励金额,坚持露头就打;在案件查办方面,更加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违规减持、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盯防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针对市场高度关注的案件,主动通报工作进展与处罚结果,及时发布类案情况、执法综述,提升执法透明度。

  李明表示,证监会将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驻会办公、沟通便利的机制优势,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协作配合,在信息通报、形势分析、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强联动,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零容忍”执法毫不动摇、一以贯之地执行到位;同时充分发挥稽查执法的“惩罚”“教育”“治理”三重功能,不是仅仅一罚了之,更要及时发现监管漏洞、促进制度完善,以罚促改,以罚促管,注重在惩罚之后努力实现对市场生态的涵养和修复。

  “打铁还需自身硬。”李明说,证监会将以“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标准,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持续提高执法专业能力与规范化水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干部队伍。

  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

  李明还回应了“投资者感觉案件处罚结果过轻”的问题。他表示,证监会将坚持不枉不纵的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

  他表示,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证监会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

  “随着这类案件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李明说。

  他还提及,从追责程序来看,我国将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和刑事追责分为三类不同的独立程序分别处理。行政执法常常可以为民事索赔和刑事追责提供证据先导。

  “从过往案例来看,证监会一公布执法信息,投资者保护机构、律师和投资者就开始行动起来,组织民事赔偿诉讼,违法者往往因随之而来的民事责任而承担巨额赔偿,甚至是‘倾家荡产’,这也是执法震慑力最直接的体现。”李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