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梁美芬: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朱征夫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 梁美芬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征夫,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拟围绕“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联合提出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朱征夫、梁美芬建议,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让大湾区的企业在遇到债务困境时能够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救治。
中国正在努力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国际经济竞争格局中的世界一流湾区。梁美芬表示,普通法一直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基础,广为国际企业及内地大型企业垂青。若能发挥企业重整的重要功能,将会计、法律、金融、贸易等各类专业人才汇集在大湾区参与企业重整工作,一来可以挽救一些企业,二来各行各业可以一起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重整中心品牌的建立。
朱征夫表示,所谓企业重整,是对面临严重财务困境但又有再生价值的企业,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拯救,以恢复其经营和偿还债务能力。当前,全球企业重整中心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和新加坡。这些区域法治体系完善,人才队伍专业化、国际化程度较高,吸引了大量跨国企业前往破产重整,在技术、资金等方面赢得了发展主动权。
“实际上,粤港澳大湾区在企业重整方面也具备特有的优势。”朱征夫表示:一是制度优势,粤港澳三地具有“两种制度、三个法域”的独特优势,可同时为遵循大陆法系、普通法系的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提供重整服务;二是产业优势,大湾区可以全方位为企业重整提供科技、产业和资金等多个关键核心要素;三是机构优势,大湾区已在建设世界级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其中,粤港澳三地法院、仲裁机构以及正在筹建的香港国际调解院,可以形成合力帮助各国企业将商事诉讼或争议转化为企业重整。
“大湾区虽然已具备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的条件,但在企业重整领域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梁美芬表示。
梁美芬分析称,首先,认识不深。有些地方只看重单个企业破产重组带来的好处,却忽视了企业重整产业的保主体、保就业的作用,也没有意识到吸引全球人才、技术和资金的重要性;其次,法制滞后。我国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颁布,缺乏跨境破产方面的规定,从而影响了跨境破产在大湾区的落地。
“同时,能力受限。目前,粤港澳三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能力难以满足所有企业的需求。”梁美芬对记者说,此外,还缺乏合作机制。粤港澳三地法院深度合作的制度条件还停留在以政府协议为主的层面,没有从司法、市场等领域形成深入系统的合作机制,导致合作效率较低、成效较弱。
梁美芬表示,企业重整意义重大,不仅能快速实现保主体、保就业和保税收,同时还有极强的产业联动性。包括:带动产业投资、金融服务和资产管理等相关业态发展;通过对人才、技术和资金的重新整合,有效提升大湾区在全球招商的竞争力;推动大湾区经济服务水平国际化,助推法律服务、会计、评估、知识产权服务和资产管理等领域服务创新升级,等等。
基于此,朱征夫与梁美芬联合建议:把在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摆上议事日程,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抓手。
他们具体提出了四方面建议:一是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企业重整事业的认识;二是以在企业破产法修订过程中加入跨境破产相关规定等方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三是通过授予广东在企业重整方面特别立法权、同意在广东设立破产法院或商事法院等方式,支持广东先行先试;四是推动粤港澳三地设立企业重整司法合作联席会议,强化三地司法合作和专业资源整合等。
“企业重整是人才、资金、技术进行重新组合的过程,把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一方面能够促进生产要素在湾区流动和优化,另一方面能吸引外国企业到大湾区寻求重生,吸引人才、资金、技术到大湾区进行优化升级,帮助大湾区成为争夺人才、资金、技术的战略高地。”朱征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