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刘锐:加快推进长三角跨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

2024-03-09 08:1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杨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 刘锐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刘锐准备了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司法的相关建议。

  加快探索长三角跨域一体化司法

  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长三角区域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是我国着眼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中,法治化是建设长三角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司法服务保障更是重要的推进支撑。

  刘锐表示,近年来,长三角地区法院加快探索跨域一体化司法,携手推进机制合作、资源共享,合力服务保障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然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渐进过程,当前长三角地区法院在诉讼服务标准统一、跨域执行联动协作、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法律适用类案同判等方面仍面临困境。

  在她看来,需要从政策制定、项目谋划以及载体打造等方面入手,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措施。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跨域机制。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吸收江浙沪等地成熟经验,出台关于推进跨域司法执法协作的指导意见,在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领域健全机制,推进跨域司法执法协作向深层次拓展、实质化迈进。

  二是创设专门机构,强化跨域协同。建议在立法层面构建设立长三角一体化专门法院、专门法庭的法律依据;在实务层面科学合理划定集中管辖案件类型,由一市三省法官联合审判执法,通过审理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推动明晰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审理标准,促进区域整体审判专业化建设。

  三是优化数字应用,促进实务交流。目前嘉兴已建有“长三角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平台”,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长三角范围内进一步推广运用,在更高层面出台平台的运行规则、细化功能分区,推动更多地区的法官和专家学者入驻,努力将其打造为长三角地区司法理论与实践长期交流互进的平台载体。

  四是共享典型案例,推动裁判统一。建议长三角区域法院间,探索建立各层级、各领域的案例定期联合发布机制,打造案例共享库、裁判要旨库,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精准发现裁判尺度偏差等风险,切实保障区域间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

  探索建立生态文明报告制度

  作为环保领域的科研人员,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刘锐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今年,她结合前期调研,撰写了《关于探索建立生态文明报告制度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议》,把一线环保人员的声音带到了两会。

  “环境保护工作原来一直是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在展开,但是生态文明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怎么样通过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一直在关心的内容。”刘锐表示,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侧重于生态环境,没有涵盖生态文明建设全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的系统性有待增强,监督制度也需要不断深化。此外,生态环境保护的人大监督、行业部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都在发力,但存在着各自为政的现象,各方监督联动协同不足。

  刘锐建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体系的研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的立法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在全国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推动人大监督、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司法监督等多方监督协同贯通,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形成全社会共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