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2024-04-13 10:03:3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银妍

  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指引明确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时,适当放宽部分披露要求。如要求可持续发展报告在4月30日前披露,但不要求必须和年报同时披露,以缓解上市公司集中披露年报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压力。

  下一步,沪深北交易所将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并将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

  进一步完善披露要求

  据悉,指引共6章63条,明确了规则实施、披露框架、具体议题等方面的安排。

  指引明确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公司自愿披露。

  根据指引,对于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

  指引还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员工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下一步,沪深北交易所将做好市场培训等服务工作,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执行指引规定提供具体指导,并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

  沪深北交易所还将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

  多处重要修订广泛吸收市场意见

  为提高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质量,沪深北交易所于2月8日发布指引的征求意见稿,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市场各方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80余份。

  据悉,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不同重要性议题的披露要求。本次修订明确具备财务重要性的议题需按照“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的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对于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则根据具体议题相关指标要求披露。

  二是增加议题明细。本次修订在指引附件中直接列明所包括的议题列表,便于企业执行。

  三是适当放宽部分披露要求。如要求可持续发展报告在4月30日前披露,但不要求必须和年报同时披露,以缓解上市公司集中披露年报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压力,以及增加财务影响定量披露豁免条款等。

  四是完善具体披露要求和文字表述。如整合优化部分议题章节,新增利益相关方管理、尽职调查、灵活就业、普惠金融、碳排放权交易情况等披露要求,允许整合披露治理相关信息,增加数据追溯调整豁免情形等。

  让有长期价值的上市公司脱颖而出

  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引的发布是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一大里程碑,将有助于提供规范、可比、高质量的信息,彰显优质公司投资价值。

  远东资信绿色金融事业部表示,指引不仅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套统一披露框架,还强调一致性、可量化、准确性和重要性等披露原则,旨在提高信息可靠性和可比性,这有助于指导上市公司更加全面披露可持续发展能力成果,规范信息披露要求,激发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同时,投资者可以更加全面了解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情况,从而采取对应的投资策略,实现可持续信息披露与可持续投资的“双向奔赴”。

  商道咨询首席专家、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认为,上市公司应认识到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全面地展示自身可持续发展绩效(即非财务绩效)。上市公司的非财务绩效与财务绩效结合,可以更完整地呈现公司价值,让真正有长期价值的上市公司在众多公司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