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1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
  意见明确,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整合分散钢铁产能,推动城市钢厂搬迁,优化产业布局,压缩钢铁产能总量8000万吨以上。逐步提高热轧带肋钢筋、电工用钢、船舶用钢等钢材产品标准,修订完善钢材使用设计规范,在建筑结构纵向受力钢筋中全面推广应用400兆帕及以上强度高强钢筋,替代335兆帕热轧带肋钢筋等低品质钢材。加快推动高强钢筋产品的分类认证和标识管理。落实公平税赋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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