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制度建设全速推进 证监会就11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在总体平移精选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色,对北交所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和格式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充分发挥北交所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的示范引领和“反哺”功能,进一步丰富挂牌公司融资工具,证监会还制定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相关的两件内容与格式准则,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朱绍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开市前的制度建设正在快速推进。中国证监会官网昨日发布消息,就新起草的北交所发行上市、再融资、持续监管相关的11件内容与格式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在总体平移精选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色,对北交所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和格式提出了明确要求。

  证监会在起草规则时,坚持了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繁简适中、充分授权的原则,全面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同时努力降低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成本,着力构建契合中小企业发展阶段和成长规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同时,为充分发挥北交所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的示范引领和“反哺”功能,进一步丰富挂牌公司融资工具,证监会还制定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相关的两件内容与格式准则,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适度精简

  北交所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总体平移了精选层公开发行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信息披露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和章节设置的要求,列明了申请文件目录。

  其主要内容包括:

  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要求发行人重点披露业务与技术、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和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