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问答 |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应当何时启动发行工作?

2023-09-18 10: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问: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应当何时启动发行工作?

  答: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在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发行时间。

  适用一般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在启动发行前,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备发行与承销方案,交易所3个工作日内表示无异议的,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启动发行工作。

  适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予以注册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发行相关文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