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问答 | 交易所对于证券交易中的重点监控事项,会采取哪些措施?

2023-10-16 10:5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问:交易所对于证券交易中的重点监控事项,会采取哪些措施?

  答:上交所方面,对《交易规则》第7.1条所列重点监控事项中的行为,交易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口头警示;

  (2)书面警示;

  (3)监管谈话;

  (4)将账户列为重点监控账户;

  (5)要求投资者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

  (6)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

  (7)暂停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交易;

  (8)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

  (9)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如对第(8)项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期间不停止相关措施的执行。

  交易所对在交易监控中发现的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证监会查处。

  深交所方面,对《交易规则》第6.1条所列重点监控事项中情节严重的行为,深交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下列自律监管措施:

  (1)口头警示;

  (2)书面警示;

  (3)约见谈话;

  (4)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5)将证券账户列入重点监控账户;

  (6)盘中暂停当日交易;

  (7)盘后限制交易;

  (8)本所规定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

  对前款第(7)项措施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所有关决定或者本所公告送达有关决定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相关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所对在交易监控中发现的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证监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