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问答 | 融券卖出资金使用范围如何规定?

2023-10-23 11:42: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问:融券卖出资金使用范围如何规定?

  答:目前融券卖出资金投资范围仅限于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等高流动性证券。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本次修订适当放宽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的投资范围,在原有可投资品种基础上增加债券ETF(跟踪指数成份证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除外),并由会员进行相关风险控制。

  修订后,融券卖出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1)买券还券。

  (2)偿还融资融券相关利息、费用和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

  (3)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在本所上市的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跟踪指数成分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除外),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券。会员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者可买入或申购前述资产的名单。

  (4)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