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印发 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不断改革完善保护体系

2019-11-25 07:3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等6大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在加大侵权处罚力度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在法律层面,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快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修改完善。

  “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提出建立侵权惩罚赔偿制度。今年4月通过的商标法修正案,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

  《意见》明确,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修改罪状表述,推动解决涉案侵权物品处置等问题。《意见》要求,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

  “这表明我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表示。

  《意见》还要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审判标准,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

  在案件执行层面,《意见》明确,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见》还明确,研究加强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保护;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研究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应用;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在国际合作方面,《意见》提出,倡导积极开展海外巡讲活动,举办圆桌会,与相关国家和组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并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推动共建国家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的审查结果。

  《意见》还要求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建立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加强海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张志成也表示,要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建立健全与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于各种所有制、各种性质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