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普:天然气价改将提振分销商销量增长

2015-11-19 18:5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文嫣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文嫣)11月19日,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宣布,中国决定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天然气分销商的天然气成本价)可能将提振分销商的销量增长。此举还是向天然气市场定价迈出了一步。

  标准普尔信用分析师周嘉俊表示:“此次价格下调将有助于遏制中国近期天然气销量下降的趋势,并且降低我们2016年基准情景中销量增长下行风险的预期。我们预计天然气分销商将相应下调对客户的天然气价格,从而改善天然气对其它石油类能源资源的竞争力。因此,尽管它们的销量将增长,但利润率将保持稳定。”

  价格下降短期内不会对中国天然气分销商的评级产生影响。标普认为,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仍然是中国天然气销量增长的主要限制因素之一。2015年1-9月份中国天然气消费量仅仅增长2.5%,低于2014年7%的水平。 

  预计除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控股,BBB+/稳定/--)之外,标普评级的所有中国天然气分销商的天然气销量同期增长一位数或低于15%。这些公司包括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源,BBB/稳定/--)、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燃气,BBB+/稳定/--)、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港华燃气,BBB+/稳定/--)以及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油燃气,BB/稳定/--)。上述增长率低于标普早些时候的预期,并且反映了中国经济增长疲弱和天然气正失去它相对于其它石油类能源资源的竞争力。由于北京控股的销量增长受到北京市内煤电厂更换为天然气发电厂的推动,因此该公司的天然气销售依旧很好。这意味着,城市天然气销量的持续增长以及天然气分销商根据市场状况调整资本支出的灵活度可能将支持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

  2015年11月18日,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宣布,从2015年11月20日起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基准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人民币,降幅相当于24%(沿海地区)至38%(西部地区)。天然气供需双方获准以低于基准价格的水平达成天然气销售的结算价,但2016年11月19日之前不得高于基准价格。自2016年11月20日起政府允许较基准价格上浮20%。但是,标普认为,如果天然气需求仍然不佳,不会从基准价格上浮。

  周嘉俊表示:“我们认为,下调天然气价格显示出中国政府支持天然气销量增长的决心。但是,中国天然气价格调整流程的透明度仍然低于全球市场的石油天然气价格调整流程。”

  中国政府将在未来2-3年内建立天然气市场定价机制,在天然气可能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这可能会令天然气分销商受益。标普预计政府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取消天然气价格上限规定、允许第三方进入中游基建项目(如液化天然气终端和长距离管道)来增加天然气买卖双方数量、以及更为频繁地调整价格。最终预计城市门站价格将根据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天然气价格确定。这种透明度以及更为多元化的天然气供应应降低下游天然气供应商的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