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推进一批重大生态工程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全国五大湖区湖泊水环境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同时强调,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不仅要加大政府投入,更要用改革的办法,积极探索,创新方式,着力构建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协调联动机制,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和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机制,确立推动科学发展的正确导向和考核评价机制,使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切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而近日,福建省明确提出,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生态资本市场化运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而林权改革将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推手。

  深化林权改革成福建重要任务

  昨日国家林业局政府网消息,在福建省委九届十次全会上,福建省省委尤权书记强调,要在现有基础上,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目标,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生态资本市场化运作,研究开展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以及绿色信贷等试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福建省委《决定》明确,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一要健全林权动态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市场,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二要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建立公益林发展保护和商品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保持森林覆盖率全国第一,提高林木蓄积量。三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商品林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四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经营机制的转型和提升。五要建立公益林补偿稳步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制。六要强化林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七要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

  该《决定》还提出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一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二是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和实施国家公园体制。三是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财力支持机制,逐步提高生态环境受益地区生态补偿出资标准,加大对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四是健全生态保护管理体制,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福建林权改革领跑全国

  早在2013年8月1日,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生态省建设,福建省人民政府当时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32号)。可以说,福建林权改革在全国处于绝对的领先位置。

  该《意见》指出,要以林权管理为重点,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加强林权管理,稳定和落实产权。对集体林地已经落实家庭承包的,要保持稳定不变。同时要建立林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为依托,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鼓励林权公开、公平、公正流转,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林权的准入和监管制度,防止以“林地开发”名义搞资本炒作或“炒林”。严格执行森林资源流转法律法规,加强对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流转的监管,维护林区稳定。《意见》还提出,要以分类经营为主导,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新机制。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建立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联动机制,补偿标准随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而提高;从2013年起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5元。推进商品林可持续经营,持续加快造林绿化,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和“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环城一重山)等重点生态区位森林以及低产低效林分的补植、改造和提升,推进封山育林,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皆伐天然针叶林,打造“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在着力加快推进当地的林权改革,福建省就率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分析人士表示,在全国林权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未来林权的价值将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广西打造“生态+林业”升级版

  据媒体报道,12月9日,国家林业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在北京举行会议,就合作打造绿色生态安全体系和现代林业示范区相关事宜进行会谈。

  近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打造绿色生态安全体系和现代林业示范区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国家林业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合作打造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升级版”,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重要基地和全国亚热带珍稀树种培育基地,推进林业综合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扶贫开发、林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而早在9月1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问题时,原则同意自治区林业局提出的建立健全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保护体系。在常委会上,自治区林业局局长陈秋华提出的建立健全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保护体系内容为:一是建立健全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持制度。三是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着力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四是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规范林地流转,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林地有序、合规流转。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林权流转市场。五是加大对油茶、花卉产业发展的支持。六是加大对人造板产业的结构调整力度。

  据介绍,广西林下经济的发展坚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以林下经济为主营业务的龙头企业。林下经济是指借助林地生态环境,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经营,使林业由传统单一种植模式转变成为能够容纳“种养加游”的立体经营模式,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

  据统计,2012年广西林下经济产值达360亿元,同比增长57%。近年来,广西财政对林业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支持了林下经济的发展。2012年,广西共投入5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其中自治区安排了6000万元专项经费,在50个县(林场)扶持建设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打造了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今年,广西提出力争林下经济产值达450亿元,比2012年增长25%以上,增收千元的林农超过12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