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推“封顶式”股权激励 股价成行权条件之一

  ⊙记者 覃秘 李兴彩 ○编辑 孙放

  招商蛇口昨日午间披露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与此前市场所熟悉的股权激励不同的是,该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设定了“封顶”机制,即激励对象的个人实际激励收益最高不超过本期股票期权授予时其薪酬总水平的40%;另外,上市公司的股价表现也将成为激励对象能否行权的条件之一。

  据草案,招商蛇口此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A股股票期权4934.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24%;其中,首批向254名激励对象授予4441.1万股期权,行权价格为19.51元,略高于公司昨日的收盘价19.30元。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24个月内不得行权。在满足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三批生效,分别为自授权日起,满两周年(24个月)后、满三周年(36个月)后、满四周年(48个月)后,每批生效的授予股票期权为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市公司业绩仍是激励对象能否行权的主要条件,具体要求为:三个行权期内,招商蛇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前一财年)分别不低于13%、14%和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13%,且两项指标均不得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值,并要达成招商集团下达的EVA考核目标。

  除了业绩条件外,股价也将是影响能否行权的重要因素。草案约定,自授权日至每一批期权行权期结束日,在满足前述业绩条件的基础上,须有至少十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达到公司上市发行价(除权后)23.34元或以上,激励对象方可行权。此外,该股权激励计划还设定了收益封顶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