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市以金融改革创新助力乡村振兴

2018-08-24 08:24: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张振芳 赵延涛 陈光明

  辽宁省海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实干担当,持续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及金融资本,到目前,实现涉农贷款余额249亿元,解决了农村资产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险的问题,为海城市现代农业发展注入资金活水,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金融保障。

  搭建交易平台 实现融资对接

  海城市农村的土地林地资源、农民各类种养殖设施、农产品仓储设施、农机具、农房等资源资产总价值约2750亿元。为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大量农村集体资产呆滞闲置无法实现市场化配置等问题,海城市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完成村级资产清产核资,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明确集体资产法人主体等工作后,于2014年11月,成立了东北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了农村要素进入市场,市场优化要素配置,搭建了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权交易、融资对接的平台。

  同时,经鞍山市政府授权,交易中心业务范围已经涵盖整个鞍山地区,实现了交易范围由行政区划向经济区划的转变。到目前,仅海城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就已经举行大型交易会46次,累计成交标的911个,成交金额7.48亿元;处置农村集体资产4365万元,流转交易农村生产设施602万元;实现涉农融资6.14亿元。为鞍山市千山区国家级农事龙头企业禾道集团花卉园区310栋温室办理了农业设施所有权证的4份鉴证,成功融资2400万元。

  开发金融产品 创新融资模式

  海城市委书记、市长闻然认为,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整体将呈现出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种养结合的发展趋势。金融要顺应农业农村经济的深刻变化,加快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和优化金融供给整合业务渠道,提高金融服务的技术与数据应用能力,提升金融供给的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

  基于此,海城市经过积极努力和创新实践先后开发了包括用土地经营权+农业保险保单融资、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融资、订单+保险+期货融资、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融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融资、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保险保证融资、林权抵押融资、农机具融资等10种融资模式和16个融资产品,使金融支农工具箱内涵更加丰富,操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到目前,仅住房财产权贷款一项就达2800余笔,贷款余额6亿元。

  降低融资成本 减轻融资负担

  在搭建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模式的同时,海城市通过政府扶持撬动金融资本、融资扩面、提供降息、贴息,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

  一是引导支农降息。为了解决利率高难题,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使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年息2.75%标准进行支持,再加上担保费用、金融机构合理费用和利润,其年融资成本控制在8%以内。二是政府项目贴息。为了解决担保公司收取佣金,造成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借助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充分利用财政部门农业开发资金,按2%-4.35%贴息标准,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承担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贴息,年综合融资成本实现控制在5%-6%左右。通过实施这些综合性的措施,大大降低了乡村振兴的成本,减轻了农民创业的负担。

  建立风险“防火墙” 防范金融风险

  为了维护金融稳健运行,海城市在开发保险品种、丰富保险功能、引入担保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建立风险资金池。2016年,海城市建立了全国第一家以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的农业风险资金池,注入资金3000万元作为种子资金,以1:10比例放大,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当银行贷款出现逾期(75天)时,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逾期过桥资金。当银行贷款出现不良时,由风险资金池拿出10%进行补偿,实现风险缓释,消除金融机构贷款顾虑。二是开发新型保险。围绕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和期货的市场对冲功能,开发了玉米、水稻、生猪、鸡蛋、南果梨等“重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围绕“特色农产品综合气象指数保险”开发了南果梨冰雹险;围绕“种植业保险”开发了涵盖土地租金和物化成本的农业大灾保险(目前玉米每亩由280元上浮到720元,水稻每亩由360元上浮到940元);围绕环境污染等公共安全事件,开发了公共安全责任险等特殊险种,对农民公共生产安全进行全方位保障。今年在处理海城市西部沿河因外部因素导致的水稻大面积受灾事件中,公共安全责任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引入担保公司。为了解决订单、保单不能在金融部门形成有效质押、无法融资问题,引入辽宁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政府和担保公司1:40的比例放大担保额度,出现风险时政府承担10%的风险,担保公司承担70%的风险,金融机构承担20%的风险,形成了政府、担保公司、金融机构风险共担机制,实现融资风险市场化缓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