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股东权益披露接轨:身份验证成深市特色

2017-01-03 08:27:5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2017年1月2日,深交所“股东业务专区”上线,标志着股东权益变动信息自行披露渠道正式开通。事实上,这个平台不仅仅是国内市场应对新情况而做出的信披改革,更是在互联互通架构下,内地市场与香港市场在市场机制上的再一次接轨。

  “该制度实现了与香港等境外市场的对接,缩小了境内外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为便捷、有效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了“深港通”互联互通机制实施效果。“深交所在1月2日指出。

  这种接轨,不是一种简单的复制黏贴,在深交所的股东权益变动自行披露平台上,体现了与港交所不同的特色。

  港交所的披露易由来已久,总体流程上体现了简单、自行披露、非事前把关的特色。

  一位监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总结指出,香港市场较为成熟,其股东披露主要依靠健全的法制基础予以规制,股东信息披露意识较好,披露形式上较为简单,主要采用表格化披露,申报和提交无须经过股东身份认证等程序,港交所亦不予以事前把关。

  然而,由于目前A股市场的股东信息披露意识薄弱,为确保业务运行初期风险可控,深圳市场在打造平台时多加了两道把关。

  一是深交所将对股东业务专区进行帐号注册管理,对于股东身份予以事前现场确认或由上市公司代为确认。帐号设置有30日的有效期,规避股东身份信息变化带来的风险。

  二是在具体办理信息披露业务时,仅限定股东提交权益变动类公告申请,深交所采取事前审查的形式予以把关。

  虽然相较香港市场,深交所的平台增加了两道事前把关环节,但简便仍体现在了整个平台的设计当中。

  比如,为了提高股东办理业务的效率,降低股东成本,股东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仅完成申请注册即可,不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并且由上市公司协助股东办理注册及增加权限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股东无需前来深交所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