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投资违反强积金守则 香港证监会谴责并罚款300万

2017-01-04 08:17:48 来源:新浪港股 作者:

  据港媒报道,MIS Services Limited(前称渣打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有遵守《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所订的监管规定,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300万元。

  2016年11月10日,渣打投资公司将其名称由渣打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改为现有名称。

  证监会昨表示,调查发现,渣打投资公司在2000年10月至2015年7月期间,前后有超过9年未有按《强积金守则》的要求,确保有至少两名关键人员具备最少5年管理退休基金或公众基金的投资经验。

  违反强积金守则监管规定

  《强积金守则》第6.6(a)段订明,投资经理的关键人员应具备最少5年在信誉良好的机构管理集资退休基金或其他公众基金的投资经验,而其累积的专业投资经验所涉及的投资产品,应与正在申请认可的汇集投资基金或强积金计划的成分基金所涉及的投资产品属于同一类别。

  证监会调查发现,在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期间,渣打投资公司并无任何关键人员符合最低投资经验要求。在2000年10月至2013年9月期间前后超过7年,渣打投资公司仅有一名关键人员符合最低投资经验要求,而其余时间则有两名关键人员符合该项要求。渣打投资公司在2015年7月接获证监会通知时,才发现在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期间获其指派为关键人员的两名职员并不符合最低投资经验要求。

  渣打投资公司在执行上述要求和监察关键人员的投资经验方面,未有实施适当的政策及程序;而且没有向有关职员表示他们已获指派为关键人员,亦没有告知他们该角色所须具备的投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