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

2024-01-18 22:27: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谭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为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五部门”)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为“应用试点”),试点期为2024至2026年。

  “应用试点详细规定车端、路段、云端各方面标准,明确完善标准及测试评价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探索新模式新业态,这些都有利于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及推广。”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王宁表示。

  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等多场景应用试点

  随着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将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带来新动力,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新动能。应用试点推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和多种场景应用,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

  应用试点明确,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分类施策逐步提升车端联网率,试点运行车辆100%安装C-V2X车载终端和车辆数字身份证书载体;鼓励对城市公交车、公务车、出租车等公共领域存量车进行C-V2X车载终端搭载改造,新车车载终端搭载率达50%;鼓励试点城市内新销售具备L2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的量产车辆搭载C-V2X车载终端;支持车载终端与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

  应用试点还明确,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任选一种或几种)应用试点。选取部分公交线路(含BRT),实现全线交通设施联网识别和自动驾驶模式运行;部署不少于200辆的智慧乘用车试点,部分可实现无人化示范运行;完成不少于10个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每个停车场不少于30个车位支持自动泊车功能;部署不少于50辆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试点,部分实现特定场景下自动化示范运行;部署不少于200辆的低速无人车试点,实现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功能的示范应用。

  同时,应用试点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应用试点明确,探索新模式新业态。明确“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商业化运营主体,探索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新型商业模式探索。

  “目前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前期建设及运维成本较高,商业收益仍不明显。”王宁建议,应用试点要考虑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成本、运维成本等问题,探索合适的商业模式,以此推动车路云一体化真正规模化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

  推动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发展路径已经成为行业共识,也是下一阶段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的关键所在。但是,行业发展目前还面临车路云系统分层解耦不充分、相关标准规范尚未完善等问题。”王宁表示。本次应用试点聚焦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建成一批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应用试点项目。

  应用试点对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车载终端装配率、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等方面提出要求,并且明确完善标准及测试评价体系。

  应用试点明确,推动跨行业跨区域联合标准研究,建设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以及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基础地图等标准体系,支撑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云控基础平台建设,以及相应的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和道路环境标准化认定。构建“车路云一体化”场景数据库,研制数字身份、信息交互等相关技术标准,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的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测试验证能力,推动形成相应的测试评价体系。

  应用试点还明确,构建高精度地图在“车路云一体化”场景中的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建立基于可信任根证书列表的跨域互信互认机制以及跨部门数字证书互认体系。

  同时,“数据”也是本次应用试点的高频词。

  应用试点明确,建设边缘云、区域云两级云控基础平台,并能够与车端设备、路侧设备、边缘计算系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通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实现安全接入和数据联通。同时,应用试点也明确建立基于可信任根证书列表的跨域互信互认机制以及跨部门数字证书互认体系,支持跨车型、跨城市互联互认互通。新模式新业态也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数据要素流通与数据应用,推进跨地区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在未来,如何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与应用,形成数据驱动闭环,也值得进一步思考。”王宁说。(谭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