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众银行副行长马智涛:DDTP可做到完全由个人主导,实现跨机构、跨场景、跨业态数据层面合作

2021-10-27 19:43: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魏倩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魏倩)全社会迈向往数字经济转型过程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数据,但关键问题是如何解放数据生产力?日前,微众银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马智涛表示,分布式数据传输协议(DDTP)模式可以做到完全由个人主导,而且遵循分布式理念,不需要参与机构有事前约定,并且也不需要依赖单一中心机构的推动,能够实现跨机构、跨场景、跨业态的数据层面合作。

  DDTP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进行设计,通过区块链的全流程追溯、防篡改、传递信任等特性,并引进权威机构的参与,助力更安全、可信、易协作的个人信息携带应用。

  马智涛表示,来自于不同场景的多种数据,放在一起产生的协同效应非常巨大,但是过去没有合适机制,再加法规越来越严格,很容易会形成数据孤岛。“我们提出的DDTP模式,是有别于之前所看到的平台主导和政府主导的模式,希望真正可以为协同提供有效的支持,希望可以另辟出一条路径让数据的流通可以变得更加畅顺。”他称。

  个人数据是所有数据中占比最大的。在市场数据比例中,个人数据占比超过了68%,但是要真正把它的价值体现、释放出来,难度系数也是最高的,其中关键就是授权模式。“过去在数据传统的授权模式下,分别要求用户对于数据托管方、数据应用方进行授权,然后两个企业之间需要协议支撑着数据的授权使用。在三重授权模式中,用户还是处于相对比较被动的位置,因为企业的行为完全受他们自身的利益所驱动。对于个人用户来讲,并非完全透明的。”马智涛说。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国际上主要形成了由平台主导和政府主导两种不同的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发展模式,代表项目为美国科技巨头企业发起的DTP(Data Transfer Project)模式和韩国政府主导的“MyData”模式。但问题在于这两种模式缺乏可信的验证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安全存储、可信传输、协同生产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

  随着国内数字新基建技术的发展,个人数据可携带权的探索出现新机遇。特别是11月1日将正式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首次规定了“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相关内容——数据主体有权从数据控制者处获取个人信息副本,以及请求数据控制者直接将其个人信息传输给另一实体。

  马智涛认为,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确立,体现将个人信息权利还归个人的立法思路,赋予个人主动在企业间流转个人信息的权利。如何运用创新技术探索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新模式,是关键的下一步。

  DDTP模式就此应运而生。如何让个人或企业积极参与上述模式?马智涛表示,很大程度需要有一个孕育过程,整个市场首先要对这个概念接受或者理解。

  据悉,在2020年,与DDTP核心机制相似的场景化方案,已应用于微众银行的粤澳健康码跨境互认项目。该项目让用户成为个人信息数据传输的核心,自主携带申报个人健康信息,通过可验证数字凭证上链,实现数据验证及健康码互认互换。截至今年6月,粤澳健康码跨境互认项目已支持超9500万人次顺利通关。

  马智涛称,粤澳健康码跨境互认项目验证了DDTP在个人健康信息领域的可行性。“我们希望DDTP模式能够实现跨行业通用。”他说,而对于微众银行自身而言,将侧重于更加精准的场景,比如如何合规的使用不同产业的数据提升金融业务风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