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推进港湾“相向发展” 合力做好RCEP开放合作大文章

2024-04-13 10:1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亮 记者 黎灵希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基础上,加快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制度型开放带动制度性变革。”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近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迟福林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必须加快建立一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与制度体系。同时,应加快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相向发展”,合力做好以东盟为主体的RCEP开放合作大文章。

  打造重要开放门户

  上海证券报:海南正在举全省之力决战封关运作“一号工程”。如期实现封关运作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哪些积极意义?

  迟福林:2025年封关运作,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由起步探索阶段向实质性运作的重要标志,是实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的关键一步,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双循环”中发挥市场交汇点作用的重要条件。

  封关运作的目的,是充分发挥海南独特的地缘优势,使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中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经贸合作、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中扮演好战略枢纽的重要角色,打造我国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

  做好港湾“相向发展”大文章

  上海证券报: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的“双向奔赴”令人期待。应如何理解两大国家战略的融合发展?

  迟福林: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是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要求。粤港澳大湾区有产业优势,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开放政策优势。通过港湾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其在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高点。

  上海证券报:港湾融合如何实现“1+1>2”的效果?

  迟福林:从现实需求看,实现港湾融合,相向发展,其重要举措是推进港湾经济一体化:以产业一体化为重点、以政策衔接为突破口、以体制对接为保障。

  加快推进港湾产业一体化进程,是实现港湾“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重中之重,具体看,港湾在海洋产业、热带农产品加工产业以及以数字技术应用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方面都具有较强互补性,有条件实现产业一体化的重要突破。

  建议以“广东技术+海南资源”“广东研发+海南应用”,合作发展海洋牧场、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港湾合力打造全球热带农业中心;支持深圳等地数字研发、高新制造企业在海南设立“走出去”总部,开展面向东盟的数字外包服务。

  港湾产业一体化的最大潜力在服务贸易、最大互补也在服务贸易。港湾合作率先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的关键是制度型开放。建议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制定实施港湾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探索“海南承接+香港服务”的合作模式,鼓励总部企业将跨境资金进出的交易结算端布局在香港。

  此外,应推进港湾合作的政策衔接和体制对接。在体制对接方面,应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市场与边境管理“三个统一”。可采取的具体举措为:加快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进程;制定实施《港湾产业一体化行动方案》,建立优势互补、定位明确的港湾产业分工协作关系;以金融、法律、会计为重点推进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对接,实现港湾海关监管互认等。

  以制度型开放带动制度性变革

  上海证券报:在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海南还应在哪些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迟福林:开放倒逼改革,开放是最大的改革。

  首先应积极主动对标国际高水平的经贸规则和标准。包括: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的一般规则,保障货物、服务、资金、人员、信息等要素流动自由化和便利化;对标世界高水平的经贸规则,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重点领域加快探索;对标具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尽快推动竞争中性的落地。其次,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开放为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建立完善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最后,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实现重要突破,尽快形成具有高水平开放特点的地方性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