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四部门:

  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林坚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近期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增加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改善交通环境,并推动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通知还明确了多项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工作计划。

  通知要求,各城市今年完成停车设施普查并对外公开,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动态更新停车资源数据,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年内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通知提出,研究建立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和行业专家,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小汽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数及结构分布等,研究提出衡量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指标体系,并适时向全社会发布全国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情况。

  通知要求,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各城市要将停车设施项目列入各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一批停车设施项目。同时,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推出一批停车资源共享示范项目。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在用地和确权方面,通知也给出明确任务。其中,在用地支持政策方面,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国有建设用地配置办法》,年内完成政策起草工作,明确地上、地下土地使用权配置规定。指导各地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在规范不动产权确权方面,自然资源部加强指导,对有需求的地方,推动出台停车设施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结合《不动产登记法》起草工作,完善包括地下车位(车库)等在内的地下空间确权登记的相关要件和登记要求,规范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通知还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年内研究开展试点工作,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在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在加强充电设施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年内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从加强规划布局、移动居住社区充电桩安装、加强设备运维、提高供电保障等方面推动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