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智慧城市——读《数字世界的智慧城市》


  《数字世界的智慧城市》  (加)文森特·莫斯可 著  徐偲骕 译  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1年8月 出版

  ◎郑渝川

  加拿大社会学家、加拿大女王大学荣休教授文森特·莫斯可注意到,在欧美国家,智慧城市被描绘为技术和数据的城市,其目的在于“增进理解、控制和优化”,但实际情况却是加剧了城市中的不平等,较多的公共资源和私有资源投入到智慧城市建设之中,但项目用途、效用都集中于部分市民而不具有普适性。

  莫斯可不无担忧地注意到,在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国家,谷歌等科技巨头企业主导了相关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将之作为实验企业技术构想的园地,全面收集居民各类数据。虽然这些企业也会为居民使用智慧城市的服务提供优惠,但各类数据主要用于提高这些企业广告投放的精准度,并作为数据资源与其他企业合作。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在一些欧美城市,由于企业主导智慧城市项目,原有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逐渐空心化,成为私人企业控制下的“私人城市”。很显然,在这样的城市中,很难出现真正意义上与科技巨头抗衡的创业企业,智慧城市项目如果对民众切实利益造成伤害,后者也很难坚定地与之抗衡和维护自身权利和权益。

  莫斯可《数字世界的智慧城市》的核心观点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是服务于人、依托于人,是人使城市变得智慧。因此,智慧城市的技术应用目标,首先是帮助提高生活质量和城市居民的能力,而不是为了扩大企业的利润和权力。智慧城市既要共享数据,也要保护隐私,智慧城市项目的数据收集及其决策算法需要受到公众监督。

  智慧城市是更好的发展方向吗?

  智慧城市的概念起源于2009年由IBM提交的一份报告。当时,IBM宣称智慧城市可以帮助城市打击犯罪、改善健康、克服交通拥堵、更好地应对事故;为企业和市民提供高速连接、改善水电气等市政服务的供应品质;为消费者和企业家提供更为有效的数据服务等。这些内容涵盖了多年来不同国家和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领域。

  互联网观察家、科技资本至今仍在积极描绘下一步智慧城市的图景: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与先进的电信系统,真正意义上创造出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通信、智慧商业,乃至普适性的智慧生活。

  正因为这个前景如此美好,所以尽管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投入需要高额支出,但也被论证认为具有合理性。但纵观里约热内卢、纽约等城市在这方面实践,不难发现诸多技术服务于控制和利润。

  一方面,正如这些城市的批评人士所指出的那样,当地的市政当局过度依赖和盲目迷恋数据,热衷于对人、物和环境实施大规模监控。作为交换,科技企业也在其中获得了可观的数据资产。另一方面,在纽约等城市,以智慧城市为名开展的相关更新和改造,因盲目追求新技术应用,追求城市视觉景观,追求住宅小区和商业建筑的大型化、新型化,反而降低了对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包容性,让后者的容身之处被迁移到了更为偏远之地。这意味着,这些城市的受益者主要是房地产商、科技企业和高收入阶层居民。

  在某种意义上,1967年迪士尼从美国佛罗里达州政府获得的建造迪士尼乐园许可,并获准在园区内行使政府职责,就已经开创了城市私有化运营的先例。在智慧城市建设浪潮中,亚马逊在美国西雅图、谷歌在加拿大多伦多、脸书在加州门洛帕克也同样“接管”了部分政府职责,共同做法都是将这些城市作为数字技术应用的“实验田”,大幅度、深层次地收集各类数据,城市运营开始依托于企业的广告收入而不再是纳税人税款,公共管理和服务走向了空心化。作者在书中指出,上述企业的城市实验中,并不注重环境保护,对于组成公共基础设施的市政道路、雨水管和下水管系统的运行也重视不足。很显然,这样的城市其实在气候和环境变化等因素带来的挑战面前将充满脆弱性。

  智慧城市建设应回归人本导向

  相较前述的美国和加拿大的有关城市,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注重市民参与,每项新技术的应用都会经过较为深入的市民讨论。并且,巴塞罗那积极扶持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本地企业,还通过专门立法确保智慧城市服务过程中收集的市民数据属于市民,而不是在市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企业用来牟利。

  作者在书中指出,从几十年前起,先是风靡“创意城市”的概念,再到而今依然被力挺的“智慧城市”,两者之间表现出明显的承继关系,都在描绘一个可观的、丰富的愿景。但是,这两个概念在应用过程中,都悄然丢失了服务于绝大多数市民的内核,而仅仅注重如何通过“创意”和“智慧”来推动增长。

  那么,回归人本导向的智慧城市建设,应当具备、注重哪些原则呢?

  第一,要摆脱对利润和控制的迷恋,要将智慧城市运转创造出巨量数据的所有权留给市民,严格规范其使用,市政当局应用这些数据进行管理必须得到监督制约。

  第二,智慧城市项目中的各个组成部分,都要服务于增进城市的宜居性,而不能仅仅成为新技术的“实验田”,新技术的应用只能便利而不能束缚市民,尤其是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群体。

  第三,把公共空间内的人员活动等过程更为充分地纳入数字监控和数据分析范畴的同时,要确保居民在私人空间内获得必要的隐私,并把这项原则“融入你的数据架构、代码和政策中”。

  第四,要注重相关数据的加密、备份,同时要增强演练和应急应对,谨防不法分子通过攻击智慧城市数据库造成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交通秩序瘫痪,确保在各类极端情况下,城市能够维持基本秩序。

  第五,注重市民参与。智慧城市涉及每一个人,不能仅仅由市政当局与企业家协商后就付诸实施或启动试点,应当对项目内容尤其是与市民利益相关的内容,开展广泛的社会讨论、对话、利益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