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问答 | 发行上市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2023-10-30 10:2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问:发行上市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交所不予受理:

  (1)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齐备且未按要求补正;

  (2)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因证券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证券市场禁入,被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采取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被证券业协会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

  (4)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票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发行、收购、股票回购等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