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征意见 重污染省市下重拳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龚洁琼)12月16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能源局五部门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征求意见,旨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服务和应用环境。
通知设定新能源充电设施奖励标准,对于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最高,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推广量3万辆,奖励标准9000万元,超出门槛部分奖励最高封顶1.2亿元。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门槛7万辆,奖励标准1.26亿元。
通知规定奖励对象,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中央财政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奖励资金。
通知确定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奖励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调动包括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物业服务等在内的相关各方面积极性,对率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解决充电难题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随着新能源车市场放量,国内充换电站建设迎来密集扩容期,数量将逐年翻倍增长。同时,充电网络作为电动汽车推广的关键因素,在政策大力扶持和盈利模式逐步清晰的推动下,我国充换电设备迎来千亿市场空间。A股中奥特迅、特锐德、万马股份等上市公司,涉及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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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改委网站11月17日消息,为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截至今年三季度,我国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超过4万个,而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国要建成近480万个充电桩,这中间光充电设备直接市场规模就将达到千亿元级别,正在吸引各路资本蜂拥而入。
如今,面临着更严峻的环境挑战和更严格的环保要求,业内普遍预计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在“十三五”期间收获更多的政策支持。
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硬性的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记者获悉,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入股中国铁塔,出资逾100亿元人民币,持有中国铁塔约6%股份。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铁塔公司开辟充电桩建设等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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