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对7名客户采取监管措施

2016-11-28 17:2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实习生 朱琳娜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  实习生  朱琳娜)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2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实际控制组刘某某在焦炭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客户梁某某、实际控制组聂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对以上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客户李某某、郝某某、实际控制组王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二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对以上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三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此外,客户梁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决定对其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