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圆桌 | 为科技创新注入金融活水 扎实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2024-02-07 08:2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王果

  罗新宇

  许峻铭

  陈超

  主持: 马嘉悦 毛佳慧 王敬博

  圆桌嘉宾: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所长 王 果

  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院长 罗新宇

  熙诚致远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峻铭

  海通并购(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下称《方案》)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

  如何为科技创新注入金融“活水”,引领产业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期“上证圆桌”邀请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所长王果、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院长罗新宇、熙诚致远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峻铭、海通并购(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超,对上述问题展开探讨。

  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持续增强

  上海证券报:《方案》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近年来,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了哪些进展?

  王果:近年来,上海持续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取得了显著进展,体现为“三个高”:

  一是高能级创新主体担当起科技创新先锋力量。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作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主力军,发挥源头创新作用,尤其是一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在上海布局,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高水平科技供给彰显创新策源能力。无论是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原创性科研突破还是科技成果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上海一批高能级科技创新成果体现了创新策源能力在持续增强。比如,在产业创新方面,针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

  三是高效能科技治理营造优质创新生态。上海持续加速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一批创新型科技金融产品精准赋能“硬科技”发展,同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努力建设全球创新创业最佳首选地。

  罗新宇:一是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框架基本形成。

  二是上海科创中心实力不断提升。上海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2年的679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2078亿元,增长超两倍,研发投入强度从3.3%提升至4.4%,居全国前列。2023年上海-苏州科技集群高居全球“最佳科技集群”第五位。一大批科创类成果持续涌现,多个首创诞生于上海。

  三是科创中心功能全面跃升。近年来,一大批科技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落地,创新氛围日趋浓厚,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全球创新资源要素加速集聚上海,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汽车等形成了一大批产业集群,从制度优化到科技创新再到产业发展,形成了良性的创新驱动循环。

  许峻铭:从“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来看:

  天时方面,上海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并不断通过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提供融资支持等方式,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来沪发展,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

  地利方面,上海各区结合自身区位特点与比较优势,走出了一条“形散神不散”的发展路径,以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等为代表的科技园区,汇聚了一大批高科技企业,形成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人和方面,上海是科技人才聚集高地,科研实力一直很强,上海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产生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研成果,聚焦国内外前沿领域。例如,上海交通大学在航空航天、材料科学、信息科技等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复旦大学在生物医学、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陈超: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上海强化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超前布局,同时前瞻布局新赛道和未来产业,推进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生物医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以及人工智能产业融通创新。

  在实践中,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于科创企业来说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政策保障带动了重点产业的集群效应,使得科创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更加完备;另一方面,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通过股权投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引领下,上海面向科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并购服务的机构数量日益增多,管理资本规模逐渐增大,逐步形成了对科创企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并购投资的全周期投资支持,帮助不同阶段的科创企业加速发展。

  增强科创板吸引力

  上海证券报:《方案》提出,研究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这将如何助力科创领域进一步发展?

  王果: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体现了进一步将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的导向。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科创板产品体系,充分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功能,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风险管理工具,从而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科创板,有助于科创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更好助力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针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特征,研究推出相关金融期权产品,引导资金向“硬科技”领域汇集,更有力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罗新宇:科创板股票风险高、波动性大、流动性相对偏低,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有助于丰富投资工具,降低市场波动,提升配置价值,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提升科创板活跃程度。并有助于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功能,让更多资源流入有创新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同时,科创板日益优化的运行机制,也将激励更多企业选择在科创板上市。

  作为科创板首个场内风险管理工具,科创50ETF期权产品已于2023年上市,受到市场认可。随着科创板股票配置需求上升,指数产品不断丰富,越来越多的科创板期权产品将上市交易。

  许峻铭:一方面,期权产品是现货交易重要的搭档,只要风险控制得当,监管执行到位,是能够有效做到价值发现的。基于这一视角,研究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是中国资本市场成熟完善和上交所不断创新发展的一个“必然事件”。

  另一方面,尽管科创板助力了很多科创企业有效融资,但仍然存在上市公司吸引力不足、价值失真的情况。这固然需要行政监管,但也需要市场化手段管理,期权产品具备对冲风险、套期保值、发现价值等功能,面对具备高收益、高风险的科创企业投资,期权产品价格提供一定参考依据,帮助广大投资人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投资盲区”。

  陈超:期权具有对冲投资风险、减少金融市场波动等作用。通过设置期权,市场上涨时可以直接出售标的,只承担购买期权的成本;如果市场下跌,可以行使期权以早先约定的价格出售,从而锁定损失。因此,一直以来期权产品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将有利于增加科创板的吸引力。一般来说,由于科创板上市条件相对特殊,科创板企业可能也存在风险偏大的特点,利用期权工具,对冲平滑风险,有利于加大科创板对资金的吸引力,帮助科创企业更好地走向资本市场,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帮助优质科创企业成为产业龙头。

  优化全球要素配置

  上海证券报:《方案》提出,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跨境技术交易的本外币结算对于建设开放创新生态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王果: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从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的角度为跨境技术贸易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第一,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便利。通过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缩短交易结算时间,便利交易开展。第二,为提升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能力提供支撑。金融服务便利化举措有助于打造跨境技术贸易创新生态链,提升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全球创新资源配置功能。第三,为全球金融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提供路径。通过打造跨境技术交易本外币结算业务场景,加速全球资本与全球科创策源的深度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

  罗新宇:跨境技术交易的畅通,将极大推进全球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加速开放创新生态的培育与形成。跨境技术贸易旨在推动海内外人才、资本和产业的双向流动,最大限度地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优化创新要素资源全球化配置,加快国家科技能力的整体跃升。

  在这一过程中,跨境技术交易涉及海内外交易主体双方资金的跨境交割与流动,为双方提供了跨境技术交易的本外币结算,有力保障了海内外技术资源和技术转移的畅通。而且,通过跨境技术交易,技术出口方可以获得转让费用,继续开展创新活动,参与国际竞争,而技术进口方则可以利用进口技术加快自身技术改造,节约研发时间,提升产业更新迭代速度,提高核心竞争力。

  许峻铭:跨境技术交易的本外币结算在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方面起到多方面作用,包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等。这些作用的发挥将进一步推动开放创新生态的建设:首先,本外币结算降低了跨境技术交易的成本,避免了在传统交易模式下需要进行的外汇兑换;其次,本外币结算提高了跨境技术交易的效率,传统的跨境结算通常要经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处理,流程较为繁琐,而通过本外币结算,可以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使得跨境技术交易更加便捷;最后,本外币结算能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尤其是需要跨地域合作的科创领域,可以推广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技术交易和合作,有助于推动全球创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陈超:跨境技术交易具有价值评估专业性强、交易成本高、支付结算体系复杂等特点,须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为其提供交易便利,跨境技术交易的本外币结算就是其中的关键要素。随着对跨境技术交易的金融服务越来越便利,未来能够进一步整合国内外技术资源和技术转移渠道,构建跨境技术交易生态系统,推动国内外科技成果产业化,将对集成电路、医药、信息技术等众多科创产业领域产生深远影响,实现资本和金融服务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创新的全面融合。

  找准金融服务发力点

  上海证券报:如何发展与创投类企业发展周期、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王果:创投类企业往往有技术研发周期长、产品上市不确定性大、投资风险较大等特征,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支持更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尤为重要。近年来,不少金融机构持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推出供应链订单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产品,对支撑科技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下一步要加大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关键是要深刻把握科技创新规律特征,找准金融服务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过程中的发力点。比如,有效借助专家团队的研判、服务团队的及时跟上,对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产品;又如,针对科技创新人才的金融服务产品开发,对领军人才、研发团队授信,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罗新宇:一是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用系统化思维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议推动政策性金融、股权、债券、银行、保险等多品类、多渠道的融资工具协同服务,相互支撑,共同打造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全创新链条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激励股权资金“投早、投小”。当前我国的科创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而在科创投资基金中60%以上是国资背景,受体制机制影响,这类基金尚不能很好地与科创企业的需求相匹配。未来,建议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加大政府引导基金的支持力度,不以盈利为导向;另一方面,加大天使基金的发展力度,特别是要搭建天使投资人与投资项目对接的平台,建立市场化的估值体系,降低投资风险,从而鼓励更多的资本“投早、投小”。

  许峻铭:目前主要有两类资金支持创投类企业发展。一类是股权为主的直投基金,以私募股权机构和产业资金为主。目前股权类基金的主要投资方都是以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为主的财政资金,其显著特点便是招商引资和产业引导的“功能性”,如何解决其属地特点与资本自由流动和逐利性的“最大公约数”是解决融资难的首要课题。

  另一类则是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代表的信贷资金,银行机构正在从以抵押品估值的逻辑转向价值发现的产业逻辑,须把控风险,并做好投资者教育,从管理资金通道专项为客户进行资产服务,在配置高价值的权益类资产的同时,为创投类企业拓宽了一条融资渠道。

  创投类企业普遍具备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需要有耐心、有温度的社会资本配合有专业、有胆识并且有底线思维的资产管理人,才能发挥资金与资产的最大适配效果。

  陈超: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目标和路径。从市场经营主体看,无论是基础创新还是应用创新,中小科创企业都是重要力量,其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企业经营的每个阶段、每个步骤都需要相匹配的资金等金融资源投入和配合,但同样在每个阶段也面临各自的风险。因此,全周期科技创新既需要早期的种子投资、天使投资,也需要中期的风险投资和后期的并购投资来支持。

  《方案》提出,完善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健全资金来源多元、退出渠道畅通的企业并购基金市场。一直以来,并购基金可以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产业升级并购等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资本支持,是海外股权投资市场的主流投资模式,且呈现持续扩张态势。并购基金在国内起步较晚,在政策支持下并购基金具备很大的潜力。

  创新科技保险产品

  上海证券报:《方案》提出,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质效,依托上海保险交易所,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产品、技术、模式等方面探索,按市场化原则深化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对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的建设有何建议?

  王果:深化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对促进科技保险市场发展,降低科技企业创新风险,激发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鼓励支持保险交易所、保险机构针对科技创新需求开发相应保险产品,政府在推动数据共享等方面引导协助保险机构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定价机制。

  另一方面,加强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落地场景建设,针对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探索建立多渠道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包括保险产品开发、服务标准建立、法律法规支撑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建设。

  罗新宇:一是政府应为科技企业投保科技保险提供支持。科技保险具有准公共品性质,如仅依靠市场化机制自发调节,可能出现市场失灵,不利于科技保险生态的培育发展。另外,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具有很强的外溢效应,财政应当通过补贴等政策来分担风险,降低科创企业负担。

  二是鼓励保险企业加快建立科技保险体系。科技企业需求日益多元化,需要保险企业创新产品体系。目前我国科技保险总体发展相对滞后,应鼓励保险企业树立全生命周期的保险服务理念,了解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痛点与需求,为其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三是政府和科技保险公司应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科技保险是新生事物,部分科创企业对其认知不足。政府主管部门和科技保险公司应与科技企业加强联系,宣传解读科技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与成功案例,支持和吸纳更多科技企业参与。投保企业数量增加,不仅有助于激发创新活力,更有益于新保险产品研发、降低保费,促进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设与优化。

  许峻铭:科技保险补偿机制旨在为科技创新提供风险保障,降低创新成本,提升创新成功率。以投资视角来看,科技创新具备较大的风险性,从传统股权类投资视角来看,敢于试水早期的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机构一般是两类:一是具有大量资金规模的天使基金,通过“以量补质”的逻辑做大分母投行业赛道,确保不会错过优秀的科创企业;二是具有专业背景的投资机构,通过“以质补量”的逻辑做精分子看准企业,这通常需要投资机构具有产业积淀的投资经理,而投资机构本身也自带相关资源。两类投资人的底层逻辑都可以复制到“保险”领域,其本质也是在以分散风险降低不确定性,让科技创新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

  科技保险补偿的优势在于其明显的“金融产品属性”,即融资渠道和产品推广的力度更大,周期和策略安排更灵活。建议吸引更多“科技+商业”的复合型人才介入参与评估项目风险,同时建议在特定园区或地域开展试点工作,降低管理成本,再逐步向外推广。

  陈超:科创类企业因为其研发投入大、产品技术突破性强、业务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在经营活动中往往面临较高风险。科技保险正是针对科创企业面临各类风险而导致出现潜在的财产损失,运用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一种保障方式。

  《方案》提出的相关措施预计将产生以下积极影响:一方面,科技保险可大大降低科技企业发生经营或研发风险时的损失,有利于吸引、鼓励更多企业将更多资源要素投入科技创新;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科技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形成长期有效的保险助力科技创新机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科创企业和科技创新项目面临的风险往往是多角度、多阶段、难以量化的,因此科技保险的实施也面临难以估测的问题,在这一点上,需要科创企业、保险公司、风险补偿政策机制的协调。

  总体而言,对于科技创新发展而言,科技保险具有分摊和补充风险的重要意义,能够通过科技保险这一“避风港”,让科创企业、研发项目发展的确定性更高,从而进一步助推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