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欣舸:打造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

2024-02-28 14:2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佳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佳怡)金融强国需要与之地位相匹配的国际金融中心。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应当具备哪些特征?对标国际一流金融中心,如何全面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记者就此采访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欣舸。

  上海证券报:在您看来,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对“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有何赋能?

  赵欣舸:打造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题中之义,也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一个重要抓手。国际经验表明,国际金融中心的变迁是金融强国兴衰的重要标志,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对金融强国的重要支撑。建成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上海的历史使命。

  目前,上海建设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对“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作用主要包括:一是支持长三角和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将上海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助力我国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效率提升,使得国民经济循环更加顺畅。三是将上海打造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即要素链接、产能链接、市场链接和规则链接),进一步巩固对内对外开放的枢纽地位,成为走出去的最好跳板、引进来的前沿阵地。四是将上海打造成为全球资源配置中心,实现资本、产业、科技、人才、信息等高端要素的全球集聚和扩散。五是将上海打造成为人民币金融产品交易和定价的中心。这五项作用的实现,将极大地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从而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赋能。

  上海证券报:从国际经验来看,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特征?

  赵欣舸:从国际经验来看,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具备的条件和特征主要有四个:一是本国经济具有超大的规模和超强的实力。从过去几百年的历史看,“国际经济中心的地位和实力”是国际金融中心强弱的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二是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同时也是强大的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贸易、航运、金融,三位一体,相互赋能。航运兴旺则贸易发达,贸易发达则金融繁荣,金融可提升航运和贸易的功能和水平,航运和贸易可提升金融的能级和国际竞争力。

  三是金融机构是金融中心的骨架,也是辐射和带动经济发展的触角和堡垒,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拥有的“大型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大型金融机构”的全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

  四是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丰富的金融产品,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票据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都充分发育,这有利于发挥金融中心的规模经济与集聚效应,扩大金融中心的辐射深度与广度。

  五是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有宽松而严格的法规体系。一方面是政府进行严格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又提供相对宽松的金融环境,有利于金融创新。

  上海证券报: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您认为,未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将体现在哪些方面?

  赵欣舸:未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增强对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加大对重点产业、“五篇大文章”等重要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具体来说,就是发挥金融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的作用,助力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现金融、科技和产业的良性循环与三角互动。

  二是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具体来说,就是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支持金融产品创新,推进更多金融产品实施注册制,提升“上海指数”和“上海价格”的国际影响力,完善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夯实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三是金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对标国际高标准金融规则和最佳实践,完善配套制度规则。

  四是完善离岸金融体系,推动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

  五是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便利境内外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全球募资、全球投资和风险管理业务,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进人民币金融资产全球配置。

  六是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推进金融领域的科技应用和数字化转型。

  七是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上海证券报: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具备强大的资源配置和定价能力。对标国际一流金融中心,您认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前存在哪些短板待补齐?

  赵欣舸: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前存在的短板:一是同国际金融中心比,机构国际化程度仍比较低,超大型金融机构比较少。目前上海外资金融机构占比仅为30%左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并且,目前上海的超大型、重量级金融机构很少,在银行方面,五大行中只有交通银行一家总部在沪,三大政策性银行没有一家总部在沪。

  二是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不强。价格影响力是国际金融中心影响力的重要体现,目前,上海重要大宗商品的市场定价权和议价权较弱,国际市场对“上海价格”的认可度不高,上海还主要是价格接受者而非价格决定者。

  三是上海资本市场配置全球金融资源功能不强。比如,企业上市资源还是以国内为主,除个别红筹企业回归外,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发行人还没有实现突破;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和业务还相对独立,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和规则统一,交易所债券对外开放水平还比较低;与风险管理中心相匹配的金融期货期权产品创新能力还较弱,有重大影响力的境内外长期投资者还较少等等。

  四是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面临监管挑战,而监管制度的完善非上海自身可以完成。以债券市场为例,我国债券市场实行分市场、分券种多头监管,即债券的发行审批、流通交易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负责。央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财政部分别分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国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处于中债登、中证登、上清所三个托管后台并立分割的状态。托管结算分割给参与机构造成技术障碍,降低市场效率。

  上海证券报: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您有何建议?未来应如何选择发展路径,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和水平?

  赵欣舸:主要的建议,第一,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国家层面的推进机制,由中央金融委和中央金融工作委牵头做好顶层设计和安排,统筹协调推进。高度重视国家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规划统筹和战略引领,是过去十几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由于重大金融改革创新往往涉及多部委事权,会衍生出跨部委协调的问题。对于部际层面的机制而言,发挥的作用有限。

  第二,充实国家在沪金融管理部门职能,赋予其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相匹配的特定金融政策制定、金融市场和机构交易监管等职能。要在金融领域开展制度型开放,进行重大金融改革创新,就会面临突破现有监管规则的问题。金融监管规则由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并在全国统一实施,要在上海变通实施,无论是在局部区域放宽限制还是开展个案试点,都需得到国家部委的授权与认可。目前,仅人民银行对上海总部下放了部分金融市场的事权,其他的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上海的派出机构的职能比较有限。

  第三,引导迁入或在沪设立一批国家级基础性、功能性金融机构,打造若干家“航母级”金融机构。世界级的金融中心必须有超大型的金融机构作为支撑,上海的金融机构体系需要从“多而全”向“强而壮”发展,即通过吸引一些超大型、功能性金融机构提升能级,通过设立一批关键性、基础性金融主体补上短板。

  第四,深化证券市场改革,打造证券市场国际板。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在科创板试点更严格的退市政策,加大违法违规惩罚力度,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试点“T+0”交易等制度创新,显著提升国际投资者占比。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引入国际发行人和产品,成为国际国内资本双向流动和企业上市融资的战略链接。组建上海交易所集团并对海外交易所开展并购,增强上海国际资本市场影响力。

  第五,在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金融法治试验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示范案例体系”和解决金融纠纷的“上海规则”。良善的法治是提升金融中心能级的必要条件之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有必要、有条件建立与其地位相匹配的金融法治体系,在原有法律渊源、司法体制、法律服务上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的金融法治创新,进一步拓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空间。